房屋在交付业主之时,其入户门方向是内开还是外开是已经设计好的,如果业主出于装修或方便出行的考量,擅自改装入户门的朝向,影响了相邻的邻居出行,邻居能要求其恢复原状吗?下面一起来看案例。
基本案情
老张和老王是同单元同楼层相邻两户邻居,两家门前共用同一过道,老张家住在过道里侧,出入需要经过老王家门外。两家入户门所在墙面成直角,最近边缘水平距离不足15厘米,且入户门均为外开方向。
老王认为自己风水受到影响,故自行对入户门进行了左右开门方向改动,并在入户门的把手上悬挂红布“辟邪”。
老张认为,老王擅自改动入户门后,两家同时对外开门时,两扇入户门相互抵挡,老张家门因被顶向夹角处而无法正常打开,且夹角处同时形成视野盲区,导致老王在开关门动作中难以观察到老张门前的出入情况,容易碰伤正在出入的老张及其家人,影响了老张家的正常出行,故要求老王将入户门恢复原状。
审理结果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本案中,两家入户门呈直角状态,且间距空间较窄,入户门的使用更易对彼此造成干扰,因此双方在使用入户门时均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应当避免对相邻方产生不当影响。现老王自行改变入户门的开口方向,导致其开门时更易遮挡老张房屋的对外出口,对老张的正常通行造成了一定的不利影响,且老王对外开启入户门时更易出现撞人的危险,故一审判决老王将其入户门的开门方向恢复成原始状态。一审宣判后,老王不服,提起上诉。后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提示
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行使权利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且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本案中,尽管老王系对自家入户门进行改造,但张、王两家入户门均为外开方向,且两户门外共用同一走廊,在对外打开入户门时,门体客观上随开门动作转动进入公共区域,进而对公共走廊的使用产生直接影响,故在装修改造入户门时,双方均应格外谨慎,避免不当增加邻居的出行风险。
现实生活中,改造入户门、外窗、水管、暖气、排气管等生活设施的装饰装修现象十分普遍,但在行使自身权利、追求舒适生活的同时,也要注意与人为善,以和为贵,充分考虑相邻户型的便利和利益情况,谨慎改造与其他邻居紧密相连、利害相关的生活设施,确保相关改造科学、和谐进行,从源头减少潜在的邻里纠纷,共同营造更加暖心舒心的居住环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