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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式乘机?大兴法院打击违反限高令乘机联控机制坚决出击!

作者:刘馥琳  发布时间:2024-05-24 08:48:52 打印 字号: | |

对于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的人,法院会向其发出“限高令”,其乘坐高铁、飞机等高消费行为将会受到限制,然而总有一些被执行人顶风作案,想尽办法规避“限高令”。



为提高案件执行力度,严厉打击失信行为,大兴法院联合大兴机场公安分局,共同建立了打击违反限高令乘机联控机制,有效限制被执行人乘机等高消费行为,保障案件顺利执行。下面,一起来看三起打击违反限高令乘机联控机制有效控制被执行人,惩戒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的典型案例。




一、马某诉甲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

经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调解书确认,甲公司需向马某支付20000元,后甲公司未完全履行支付义务,马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甲公司给付工资款15000元。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未发现被执行人甲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依法对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胡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

2024年4月,大兴法院收到首都机场公安局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分局通知,胡某违反限制消费令乘机,已采取拦截措施。执行局法官迅速前往现场,经过释法明理,向胡某讲明规避执行、违反“限高令”的法律后果后,胡某当场转账15000元至法院执行案款专户,该案得以履行完毕。


二、杨某诉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依据生效判决,徐某需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杨某借款641200元及利息。徐某到期未履行义务,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即对徐某展开财产查控。因被执行人徐某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对被执行人徐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2024年5月,首都机场公安局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分局向大兴法院通报,徐某欲在大兴机场乘机离京,收到消息后,执行局法官迅速前往现场,通过与徐某的谈话了解到,徐某准备去澳门赌场赌博,自称身无分文,拒绝履行对杨某的给付义务。因徐某违反限制消费令乘机,大兴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徐某采取了拘留措施。


三、熊某诉高某合同纠纷案

2019年5月,高某租赁熊某的房屋并约定租期三年。因高某拖延支付租金构成违约,房主熊某欲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将高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双方解除租赁合同,高某腾空房屋并支付熊某租金、违约金、占用费等。判决生效后,高某腾空了房屋但占用费等共计20余万元债务却一直未履行,熊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高某既未联系法院主动清偿债务亦未按要求报告财产状况,法院依法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2024年4月,大兴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收到首都机场公安局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分局消息,被限制消费的高某欲在大兴机场购票乘机,大兴法院随即向该案执行法院进行通报,并前往机场进行协助,促进案件顺利执结。


依托打击违反限高令乘机联控机制,大兴法院精心组织、统筹推进,已拦截并控制北京法院被执行人48人,对违规乘机人员严肃追责,严厉惩治规避执行的行为,督促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责,有效提升执行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安佳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