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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系列解读(二十八)
  发布时间:2023-04-24 16:45:36 打印 字号: | |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规定必须要坚持“刀刃向内”,建设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高素质政法“铁军”。《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坚持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政法队伍。


打造一支政法“铁军”,是挺起新时代政法人硬朗脊梁的内在要求,也是展现新时代政法人精神面貌的应有之义。打造“铁军”,需要我们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保持“革命化”的政治本色。


打造“铁军”,需要我们练好内功提素养,贯彻落实好《条例》中规定的政治督察、政治轮训等要求,进一步发现整改问题、纯洁政法队伍,不断拓宽视野、提高业务水平。打造“铁军”,需要我们紧盯“少数”作表率,把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作为政法队伍建设的关键来抓,把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业绩突出作为选好配强政法机关领导班子的衡量标准,构建正确的选人用人正向激励机制,为坚守“政法姓党”、履行政法职责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来源:大兴政法
责任编辑:曲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