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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系列解读(二十五)
  发布时间:2023-04-03 16:28:38 打印 字号: | |

坚守“政法姓党”,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政党观,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在卷帙浩繁的马克思、恩格斯系列著作中,政党理论和政党价值观熠熠生辉,《共产党宣言》更是首次深刻系统地阐明了马克思主义政党观。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宣示并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时俱进地弘扬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政党观,并用以指导和实现中华民族“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的伟大飞跃。

进入新时代,政法机关作为国家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国家政权,护航经济发展,保障百姓安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作为政法战线第一个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把我们党长期坚持的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固化为制度性成果,进一步厘清明晰了政法工作“谁领导”“领导什么”“怎么领导”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对此,我们要深刻领会,认真学习好、准确把握好、严格执行好“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这一重要政治原则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坚守“政法姓党”不动摇,坚决把“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政法工作每一个环节中。


 
来源:大兴政法
责任编辑:曲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