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心语:
“涉少案件关注的不仅仅是一个案子,更是案件里的少年儿童以及他背后的家庭和社会。如果时间允许,每一个变更抚养权的案子我都希望能去现场看看,了解孩子的真实情况”。
这是一件变更抚养关系的诉讼案件,原告是孩子母亲,要求变更孩子由自己抚养。庭审中,她提交了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主张孩子和父亲一起生活,现在已经精神异常了。在原告的陈述中,被告酗酒、暴躁,动辄打骂孩子,而被告,除了否认,再说不出其他话,也拿不出其他有利的证据。被扶养人是一位年满八周岁的小姑娘,按照法律规定,变更抚养关系的案件中,如果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实践中一般可以通过电话询问、让被扶养人来法庭说明或者是前往被扶养人住所地了解情况的方式征询被扶养人的意见。
本案中事实究竟如何?小姑娘是否真的不适合继续再与被告一起生活?看着原告提交的医院诊断证明,我们决定到小姑娘家里去“实地考察”。
和被告确定好时间后,一大早我们就来到了小姑娘住的伙达营村,然而刚进村就遇到了一个难题:近几天北京连续几场大雨,又赶上村里修路挖渠,整个村庄道路泥泞不堪,我们驾驶的车辆刚刚到达路口,就因道路施工无法入村,想着已经到村口了,那就走过去吧,可刚刚下车我们就傻了眼:连续几天雨水的浸泡,挖开的路面上泥水混合着施工建材,几乎找不到能够下脚的干净地儿,我们卷着裤腿踩着泥水中的砖块进入村子,刚走到村委会门口,就实在是无法继续前进了:前面的路已经完全被泥水浸泡,而小姑娘住在村子最深处,再往前就只能淌着到小腿处的泥水走过去了。正在犯愁之时,小姑娘的爷爷骑着三轮车来了。原来,小姑娘一直与父亲及爷爷奶奶共同生活,在接到我们到村口的电话后,考虑到村里道路无法通行,孩子爷爷特意骑着电动三轮车来接我们进村。
就这样,我们坐在三轮车的后车兜里,紧紧住着两边的扶手,“一步三晃”的来到小姑娘家中。刚下车,我忽然就明白了实地调查的意义:“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尽管一门之外就是泥沙遍地,污水横流,但小姑娘家中却较为整洁、舒适,面对穿着法院制服的我们,小姑娘一开始表现得有些紧张,但随后的谈话过程随着法官耐心的询问而逐渐的放松,当问起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时,孩子解释到因为有段时间沉迷于玩手机,导致晚上睡不着觉,造成了情绪问题,现在控制玩手机了,症状也就消失了,一边说着,小姑娘一边站起来转了个圈问我们“你们看,我现在是不是都好啦?”整个谈话过程中,小姑娘渐渐向我们打开心扉,表现的活泼而健谈,主动向我们说起生活中的趣事和对父亲有时显得偏心的抱怨,当问起现在的生活状态时,小姑娘则明确表示要和父亲、爷爷奶奶一起生活,现在的生活状态就很好。谈话结束后,我们让小姑娘在笔录上签字,小姑娘指着记录纸骄傲的表示,这上面的字自己都能能看得懂,以后自己长大了也要去法院当法官,说着就捧起笔录读了出来。最后离别之时,我们又坐上了来时的小三轮,孩子忽然提出想要抱一抱法官,说完就爬上了三轮车的后座,一边开心的抱着法官一边小声说“法官,跟您聊天真的特别开心,我舍不得您走了”。走出好远,仍看见孩子站在门口朝着我们离开的方向挥手。
谈话过程中我们了解到孩子父亲平时比较沉默寡言,虽然也爱孩子,但是不太会表达感情,有时会让孩子觉得父亲偏心。当时我们默默记在心里,回来的途中我们对孩子父亲进行了口头家庭教育,反复叮嘱他在与孩子沟通过程中要多一点耐心,同时注意和孩子的沟通方式。
调查回来后,我们很快就做出了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案子宣判后,双方均没有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