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大兴法院结合市高院《关于提高执行工作质效 为优化首都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试行)》“按照财产分类处置原则,实现小件动产快速定价、快速网拍,缩短处置周期”的要求,将小件动产处置从整体处置工作流程中剥离出来,建立了“扣押介入、灵活定价、不间断变价”为基础的小件动产快速处置机制,完善了财产处置工作,提高了处置效率。今年1-6月,该院小件动产上拍272件,成交额248.9万元,小件动产平均处置周期27天,同比大幅减少32天。
一是财产处置组职能延伸提前推进处置程序。处置组职能延伸,与执行实施团队协作,尽可能一次性完成现场财产调查、登记造册、影像拍摄、拍卖送达、财产议价等前期工作。在传统处置模式中,小件动产与大件动产、不动产均按照一个流程扣押、定价和变价,执行法官将财产扣押后移送财产处置组,处置组再行安排完成现场调查等前期工作,不仅间隔时间较长影响处置进度,大量重复性工作也造成人员浪费,耗时长、效率低。处置组的提前介入,可在扣押程序中一并完成处置前工作,扣押完成后可立即启动处置程序,从而大幅度缩减处置周期。
二是通过多种灵活定价方式实现快速定价。小件动产的价值往往较低,且无法进行定向询价和网络询价,采用委托评估的方式周期长、成本高、成功率低,很多小件动产定价难成为了处置工作开展的最大障碍,评估费用高于财产价值是常态。一台市场价值几百元的手机,往往需要高达上千元的评估费用,使得很多小件动产的处置进退两难。该院在小件动产定价中原则上采用当事人议价、合议庭定价、无底价拍卖等定价方式。优先安排当事人议价,如议价不能,则根据财产属性和价值由合议庭结合市场价格,确定参考价或采用无底价拍卖的方式,实现快速定价。
三是依托处置组优势实现小件动产不间断变价。对于满足上拍条件的小件动产,完成一批、上拍一批,完成一个、上拍一个,不等待、不停留。依托处置组“五个一”工作法,一体化公告查封、拍卖、腾退事项;一次性通知评估、拍卖、变卖事项;一次性计算拍卖时间节点;一次性邮寄成交文书材料;一次性办理批量财产交付,实现一拍、二拍、变卖、交付全流程的快速运转。小件动产快速处置机制的构建,为国内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提供了用时短、效率高的财产处置案例,极大的推动了执行处置工作高质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