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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艳超:蔷薇课堂——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发布时间:2020-12-18 09:28:19 打印 字号: | |


题记:蔷薇,一种蔓藤爬篱笆的小花,喜光。青少年时期的孩子,正如怒放的蔷薇花朵一般,娇小而芬芳,他们的绽放,离不开法治阳光的温暖与照耀。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新年贺词中提到:“让所有的孩子都能在和平的阳光下茁壮成长。”我就是在那一年,成为了一名未成年人审判法官,陆续开始担任中小学校的“法治副校长”,翻开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人生篇章。

青少年,一个充满希望的群体,也是一个容易被侵蚀的群体。他们涉世未深、阅历不足学识尚浅,缺乏对生命、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他们尚未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极易受人怂恿、被人利用就导致他们可能在懵懂对他人的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甚至误入犯罪的歧途。恰如小小蔷薇绽放在初夏,纵然绚烂,但风雨雷电的打击,轻而易举便可将之击而下。

蔷薇花折,非我们所愿。适时施教、及时施教,尽早培养青少年遵纪守法、自觉学法、知法用法的习惯、培养他们对生命和法律的敬畏心尤为重要。作为一名未成年审判法官、一位母亲,我愿意在广大青少年的成长中,做他们法治妈妈,为他们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知者易,行者难。20余年审判工作经历磨练,件涉未成年人案件的捶打,我以为法治教育不在话下。但当我真正走上讲台、面对一双双灿若星河又求知若渴的眼睛时,我才意识到青少年的教育并非一件易事“一定要把枯燥、抽象的法律条文讲得通俗易懂,让孩子们真的听得进、听得懂。”

为了适应不同年龄段认知程度满足不同年纪学生的用法需求,工作之余,我参加了心理学和教育学的专业技能培训,获得了三级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在心理学、教育学知识体系的支撑下,我根据不同阶段学生的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将孩子们感兴趣的热点事件结合实际案例来准备授课讲稿,创立了自己的未成年普法品牌——蔷薇课堂》

以来,我没有使用过一份重复的讲稿。与此同时,还利用审理未成年人案件的职业优势,注重“以案说法”,用鲜活的案例让孩子们明白法律既是保护自己的武器,但触犯法律也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五年来,“蔷薇课堂”的内容不断拓展,从最初以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为主,逐渐发展成为一门包含犯罪预防、安全自护、心理疏导、亲职教育协助、法律知识为一体的系统化法治课程,近两年还根据学校普法教育需要创设了反校园欺凌、校园安防等专项课程课程体系进一步丰富、完善。

讲好法治教育课,是法治副校长的应尽职责,但我们工作绝不应止步于此。对青少年日常生活的关注和关心,也是做好法治教育工作的关键

一起抢劫案被告人小波让我印象深刻。小波原市重点高中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但因结识了校外一些不良人员,冲动之下一起参与抢劫,被检察机关公诉到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我了解到小波的情况后,启动了“亲职教育B计划”,专门针对小波制定了一套教育帮扶方案,即通过责令家长与孩子共同听取法治课,进行数轮专业心理咨询等方式,改善不当的教育与沟通方式,促进像小波这样的涉罪未成年人尽早回归社会。最终,小波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判决作出后,我一直与小波父母保持联系,关注着孩子身心状况,每年学期末我还会将小波接到法院,了解他的学习生活和心理状态。我还邀请参加我院组织的模拟法庭、旁听庭审等活动,持续对其开展普法教育。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小波参加了高考拿到超出一本线40余分的好成绩。这让我和父母都十分欣喜。

在多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我一直在思考:如何使用更丰富的宣传方式,将法治教育可视化、鲜活化,让孩子们对法律更容易理解、更容易接受并且乐于参与其中。自2019起,北京市高院启动“京法巡回讲堂”系列活动,深入开展法律十进活动。该活动为依托,我所在大兴法院积极与多机关、部门协作,搭建多层次、深层次的普法平台。我们举办模拟法庭大赛,让中小学生走进法院,参与模拟法庭审理;与大兴团区委合作参与筹拍以反校园欺凌“反欺诈”等为主题的多部法治教育微电影,协同主办中小学生法治漫画大赛;积极组织典型案例组稿工作,参与到最高人民法院反校园欺凌宣传项目(影视)作品的前期筹备工作中;与大兴区教委等机关共同制订《大兴区防治中小学欺凌和暴力实施意见》等……

“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回顾这五年的经历与感受,我想我早已把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工作和审判工作一样,当成了我一项事业一项需要我为之奋斗一生、思考一生热爱一生的事业将继续以法治副校长身份,学校、家长一道,筑牢校园安全网络、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越来越多的人关心青少年的成长,给予他们自由、力量希望。愿孩子们,像蔷薇花一般阳光下无忧绽放


 

 
责任编辑:杨盛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