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高院举办了北京法院“百案云庭”比赛。获奖的在线庭审,不仅发挥了庭审的实质作用,也有效保障了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展现了较强的审判专业素质。为进一步发挥“模范云庭”的示范引领作用,讲述获奖团队的办案故事和心得体会。今天与您分享金奖获得者北京大兴法院程立审判团队的故事。
法官简介
程立,现任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判组组长、国家法官学院北京分院兼职教师、中国政法大学民事经济司法研究中心研究员。
先后参加《民事强制执行法》的起草、论证工作,参与多个司法解释起草研讨会。参加并执笔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出版专著1本、参编3本。撰写的多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获全国法院优秀案例分析;撰写的多篇学术论文在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中国执行论坛、北京市法院执行理论与实务论坛获奖;曾获北京市法院优秀调研成果、北京法院优秀裁判文书百佳奖。曾被评为区优秀共产党员,并荣立个人三等功。承办的陈某拒不执行判决罪案,入选北京法院拒执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云庭审”回顾
本案在诉讼阶段,被执行人夏某名下房屋已被保全查封;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徐某以涉案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为由,提出书面异议,请求停止对涉案房屋的执行。本案争议焦点——涉案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属于司法实践中的疑难点,本案的审理对于此类问题的处理颇具借鉴意义。
在审理过程中,对于案外人提出的不属于案外人执行异议审查范围内的异议请求,程立法官充分释明,引导案外人合理变更;对于申请执行人追加被执行人的请求,以及提出的案外人伪造证据涉嫌刑事犯罪的主张,程立法官积极引导申请执行人另案处理,申请执行人亦表示认可。40余分钟的庭审,程立法官当庭完成了证据交换、引导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展开辩论,厘清了案件事实,充分保障了三方当事人的诉辩权利。
庭后,程立法官结合各方陈述及相应证据,认为案外人徐某以其为涉案房屋的共有权人为由请求排除强制执行于法无据,裁定驳回了案外人徐某的异议请求。
办案心得
“世异则事异,事易则备变。”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法院的工作模式也需要适时调整,法官的庭审方式也需要及时转变。而“云审判”是应对疫情产生的一种新的庭审模式,从线下到线上是疫情防控的必然选择。
在参加此次“百案云庭”专项业务技能比赛过程中,我和我的团队团结协作,在思想上和技能上都有很多新的收获。
一是“百案云庭”比赛实现了“提效”。“云审判”不仅回应了疫情期间的现实需要,更实现了法院、法官、当事人共赢的良好局面。从法院层面来看,全市三级法院积极响应,将比赛作为岗位练兵的有利契机,消化了大量积案,确保了审判执行工作不停摆;从法官的角度来看,从一开始的不习惯运用,到熟练掌握后善于运用,“云审判”让庭审环节更加高效,缩短了平均办案周期;从当事人的角度来看,“云审判”在充分保障诉讼权利的前提下,节约了诉讼成本,减少了路途奔波。
二是“百案云庭”比赛促进了“提能”。通过参加此次比赛,自身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规范水平都得到了提升,在此我也分享一些我的个人心得。要庭前定好发言顺序,特别是在当事人人数较多时,法官在庭审前应当明确庭审中的发言顺序,保障庭审顺畅有序进行;要做好庭审节奏掌控,法官应高效查证案件关键事实,准确归纳核心争议焦点,有效引导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举证、质证和辩论,确保庭审流程紧凑;要当庭做好释明工作,当事人在法庭上会提出各种疑问和异议,法官应及时回应当事人的诉求,以彰显法官专业素质,维护法院司法权威。
当前北京的疫情仍然处于复杂多变的严峻形势之下,“云审判”工作将持续常态化。能有幸在本次比赛中获得金奖,我将珍惜荣誉,抱持法治初心,适应形势发展,进一步梳理“云审判”的规律,总结线上庭审的经验,为北京法院“云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奉献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