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院信用卡纠纷案件数量出现大幅增长,经调研发现,该类案件审理中存在以下难点问题:
一是案件公告送达比例畸高,案件审理周期长,缺席审理和判决比例极高。银行在办卡过程中,往往不注意要求办卡人提供真实有效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在提起诉讼时,一般已经自行催要过多次,此时被告往往下落不明,申领表中的电话往往已经停机或销户,导致大部分案件需要公告送达,绝大部分信用卡纠纷案件审理时间超过6个月。
二是银行对办理信用卡审核不严。银行盲目追求客户数量增加,降低信用卡发放门槛,对办卡人的收入状况、授信额度把关不严,造成一些收入较低的人持有大额授信额度的信用卡,这些人员往往存在盲目消费后无法偿还款项,导致诉讼案件高发。
三是原被告对信用卡条款理解存在较大争议和分歧。办理信用卡的合约书或协议通常是格式条款,部分申领人在办理信用卡时,未认真阅读客户协议情况下盲目签字,而银行办理人员亦未履行明确充分的告知义务,导致双方对滞纳金、超限费等约定理解存在争议。
针对以上问题,我院建议:银行应强化风险防范意识,严格信用卡发放程序,落实信用卡管理制度。同时在办理信用卡时,明确充分向办卡人释明格式条款内容,释明逾期归还的法律后果和责任。银行在办理信用卡时对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作出约定,引导办卡人如何填写地址和联系方式。案件审理期间,承办法官经尽量采用多种送达方式,尽量寻找被告,不能以简单的公告了事,提升案件审判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