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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鑫:我的“团长” 我的团
  发布时间:2017-11-06 15:27:21 打印 字号: | |
  作为一名80后法官,赵鑫用七年的时间践行着对法律的热爱,对法治的信仰,对公平正义的维护。七年来,他一直奋战在执行一线,现为执行实施庭法官。

  敢于担当,带领执行团队,勇做司法改革时代的弄潮儿。2016年,在北京法院司法改革全面铺开之际,业务精、敢担当的赵鑫肩负起大兴法院执行团队化改革试点过程中的“团长”之职,与两名法官助理、两名审判辅助人员共同组成执行团队,开始了兴法执行团队化改革的实践征程。在赵某申请执行王某腾退房屋一案中,涉案三套房屋已被王某分别卖给了不同案外人,案外人又将房屋进行了转租,房屋买受人及承租人均以合同相对性原理为由,拒不配合腾退。承办案件后,赵鑫召集团队进行了分工安排,在审判辅助人员完成信息核对、法律手续送达等基础性工作后,由法官助理开展公告张贴、现场勘查以及约谈当事人等执行准备工作,最后再由赵鑫本人组织现场强制执行。法官助理经过勘察和约谈,向赵鑫汇报了情况:1号和2号房屋为暂时性居住的群租房;3号房屋居住情况复杂,承租人抵触情绪非常大。根据助理反馈的情况,赵“团长”经过分析判断,敲定了“急办”与“缓办”相结合的“分步”执行方案,先对群租的1、2号房屋进行腾退,同时继续做3号房屋承租人的释法说理工作,既保证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及时实现,又可以缓和激烈冲突,避免引发次生矛盾。最终,在强制执行与释法说服并举之下,各协助义务人向法院交付了占用的房屋,一起涉及多房、多人且利益关系错综复杂的房屋腾退案件仅用了三周时间成功执结。赵鑫说,“执行工作的意义正在于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及时兑现,我们的工作效率高,作为社会个体的当事人就会更快的收获公平正义的果实。”

   不忘初心,牢记职责使命,坚定践行司法为民的理想信念。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工作以来,赵鑫总结出三“用”工作方法,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司法为民的理想信念。“用心”巧干。不同的案件实际情况千差万别,赵鑫觉得,“用心”是工作的关键,只要多思考、勤琢磨,总能在混沌中破出一条路来。在执行一起疑难积案时,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过多方的常规性查找也始终未能发现,但赵鑫仔细研读案卷后,从千丝万缕中找到了线索,确定了从被执行人设立时的出资情况开始追查的执行思路,对积案的最终执结起到了关键作用。“用情”恳干。“在执行工作中,‘共情’是个很重要的因素,想申请人所想,就能体会到自己肩上的担子有多重”,赵鑫这样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在丰富的同理心驱使下,这些年他访过牛棚、到过羊圈,废寝忘食,东奔西走,时不时的白天夜里连轴转,初心正是这颗朴实的法官“共情”之心。“用力”实干。所有的工作,落实到行动上才是根本,执行尤其如此。赵鑫曾在炎炎夏日近37℃的高温下,进入到没有任何通风设备的银行账册保管室,花费了4个多小时,只为了查找执行线索。“百倍用心,千倍用力”,为了执行这颗“法律之果”,赵鑫从不怠于吃苦,从不吝啬付出。

  赵鑫,作为执行实施庭的一名团队长,将继续带领他的团队在解决执行难的道路上破冰而行。团长在路上,团队在路上,兴法人同在路上,我们建设法治中国的脚步从未停歇!
责任编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