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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法院联合辖区政府聘用司法诉讼志愿者有效缓解人民法庭“案多人少”矛盾
作者:大兴法院 研究室 榆垡法庭  发布时间:2016-04-25 10:24:47 打印 字号: | |
  为适应司法改革中有关人员分类管理的新制度,科学分配审判力量,切实保障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标准配比,缓解法院因人员变动造成的司法辅助人员普遍欠缺的现状,自今年2月起,大兴法院与人民法庭所在镇政府进行沟通协商,制定了《大兴区人民法院司法诉讼志愿者选聘规定》,由辖区镇政府聘用司法诉讼志愿者并签订用工合同,经法院统一培训并使用司法诉讼志愿者。目前,首批司法诉讼志愿者已全部投入使用,一定程度上充实了司法辅助人员队伍,有效减轻了法官的事务性工作负担,大大提升了法官的办案效率。

  根据《大兴区人民法院司法诉讼志愿者选聘规定》,所招录的志愿者必须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或本科以上学历者优先,有驾照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此外,该规定还对志愿者的年龄、政治面貌,文字处理能力及计算机办公软件使用能力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以此保障顺利招录到能力、素质俱佳的司法诉讼志愿者。

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诉讼志愿者的工作流程,该院制定了《大兴法院人民法庭司法诉讼志愿者工作流程》,该流程明确规定了司法诉讼志愿者的工作性质、工作职责、监督办法和考核方式。根据以上流程规定,司法诉讼志愿者的主要工作职责为协助制作各类法律文书、并负责各类文书的记录、复印、校对和送达等日常性事务工作;协助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安排开庭时间、传唤当事人等;负责案件材料的整理、案卷的装订以及归档;协助审判员进行调查以及对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同时,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截至目前,该院部分人民法庭已经成功应用了该项举措,并得到了法官和当事人的一致认可。一方面,由司法诉讼志愿者处理事务性工作,使法官与书记员能够将更多的时间用在案件的审理上,提升办案效率;另一方面,法官从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能够更集中精力充实研读法律、思考案件、总结审判经验,从而确保审判质量;此外,由于目前所聘用的志愿者均为法庭辖区内有一定法律知识的群众,在社情民意、地方风俗等方面能够为法官提供可靠建议,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人民法庭更好地化解地区矛盾纠纷。
责任编辑:大兴法院 研究室 榆垡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