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年以来,大兴法院受理的商事案件数量以年均20-30%幅度激增,在中央确立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之后,涉及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商事案件数量不断攀升。法院面临办案压力持续加大同时,因经济形势下滑等各种原因导致的送达问题愈显突出。该院通过调研发现,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下采取传统送达方式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邮寄送达投递困难,成功概率较低。由于京津冀范围内人口流动性大,以户籍地、经常居住地为基准的邮寄送达方式,经常会因家中无人、多投无人、地址不详等原因被退邮,导致送达成功率很低,实际送达成功率低于30%。
二是直接送达时间及人力成本较高。京津冀周边地区地域宽广,采取直接送达方式面临时间长、地理环境复杂等困难,而且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安排直接送达的人力成本会大幅提高,进而对结案效率造成不利影响。
三是委托送达方式耗时久、效率低。委托送达需将纸质材料转交异地法院代为送达,材料转送耗时费力,而且因京津冀各地法院商事审判庭设置不同,导致委托送达工作协调困难、耗时较长、效率低下。
针对以上问题,该法院建议坚持协同司法、创新司法的理念,通过加强联动协作、信息化建设、引入送达公证等多项机制改进传统送达方式,提升京津冀协同战略下商事案件的送达效率,更好服务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国家战略。
第一,加强联动协作,在京津冀三地高院范围内确立统一工作联络机制,在三地法院商事审判庭设立专门对接部门。由联络部门负责送达手续的收转及日常沟通、协调等工作。以便有效克服因各地商事审判庭设置不同产生的沟通不畅、协调困难问题,并可及时解决送达过程中的偶发、突发问题,保障委托送达的效果。
第二,采取信息化手段,在京津冀三地高院范围内建立统一的信息化网络送达平台。涉及京津冀范围的送达材料可通过送达平台将电子版材料传送至送达地所在法院,由送达地法院进行送达。从而有效推动三地法院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实现业务协同和送达效率提升。
第三,开展创新司法,引入远程送达公证,与淘宝、天猫、京东等网络平台协作,广泛拓宽信息化送达渠道。在法律、司法解释规定范围内,采取传真、电话、短信、邮件、微信等电子送达方式进行远程送达,并对远程送达的过程进行公证,确保送达工作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