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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法院多措并举提高裁判文书质量
作者:大兴法院 包李  发布时间:2016-03-14 09:10:37 打印 字号: | |
  裁判文书是法院向社会释放公平正义正能量的载体,也是累积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平台。裁判文书质量的提高直接关系着能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前,两大难题影响裁判文书质量,一是裁判文书说理性不足;二是裁判文书语言格式瑕疵。针对以上问题,大兴法院采取多项举措,着力提高裁判文书质量。

  一是探索建立专题研讨机制,集思广益提高裁判文书说理性。以如何增强裁判文书说理性为主题不定期开展专题讨论会。在一线法官深入交流经验的基础上,提炼总结裁判文书制作指南。以优秀裁判文书为蓝本,就如何提升法官在裁判文书写作中的法律思维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开展深入探讨。讨论会邀请大学教授、律师等作为嘉宾参与讨论,多方征求意见,提高裁判文书质量。

  二是积极落实裁判文书公开制度,督促裁判文书质量提升。自2014年12月2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我院生效裁判文书数为12740件,已公开文书数为10777件。应公开的文书全部公开上网,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公开促监督,以监督提质量,使法官更加注重裁判文书的写作质量,提高裁判文书对社会公众的说服力、公信力。

  三是建立三级校核机制,多重筛查避免文书瑕疵。裁判文书写作完成后,由审判员完成一级校核,以阅读的方式在电脑上至少校阅一次;由业务庭内勤完成二级校核,将裁判文书从头至尾检查并与相关卷宗材料进行核对,确保关键案件信息、法律适用准确无误;最后,由校核室人员完成三级校核,确保裁判文书正确无误。通过配备司法辅助人员,建立法官、内勤、校核员三级校核制度,一方面让法官从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将更多精力投入到裁判文书写作中,另一方面精益求精,确保裁判文书质量。

  四是建立裁判文书校核月报制度,有针对性地提高裁判文书质量。校核室对文书校核中发现的错误类型进行统计,并将错误类型归纳为文字、表述、格式、缺项、标点等类目,详细列举错误裁判文书,并以庭室为单位进行通报,于每月结案日后发布,方便各庭室法官有针对性地审查裁判文书,避免瑕疵,提高裁判文书质量。
责任编辑:大兴法院 包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