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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法院“三联动”整合社会力量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作者:大兴法院 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6-03-09 09:09:58 打印 字号: | |
  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逐步进入实质性的推进阶段,大兴区作为发展转型的前沿地区,承载了新机场建设等重点工程项目,为保障新机场建设顺利开展,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有序推进,大兴法院积极整合社会力量,努力打造以“三联动”为主要抓手的司法保障模式。

  一是审判与调解相联动,强化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建立以辖区法庭为中心,村委会、居委会、司法所、派出所辅助支持的联动纠纷化解机制,强化司法裁判与委托调解、行政调处、行业调解、仲裁等各类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的有效对接;依法推进各类案件的委托调解工作,对案件事实简单、双方当事人争议不大、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案件,在遵循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可以先行委托新机场土地拆迁指挥办公室、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辖区镇一级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共同进行调解;实现案件的诉前调解。

  二是法院与社会力量相联动,搭建广泛参与、多方合作的协助平台。建立舆情通报机制,定期与机场红线区内的镇村通报涉农、涉地、涉民生案件的收、结案情况;建立个案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针对小微企业搬迁问题,当地各村村委会依据法院建议,建立村内企业登记衔接制度,了解周边村组的安置去向,以便于法院查询送达;针对亲属之间、本村村民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发挥村委会、村干部的作用,促成案件和解。对于一些重大、敏感案件立案后即以大要案形式向市高院和区委政法委汇报,同时加强同区政府沟通协调,组织案件协调会,研究问题,提出对策。

  三是司法与行政相联动,构建一体化的纠纷动向和风险预警机制。通过与新机场建设相关职能部门、辖区行业组织的常态联络机制和信息即时通报反馈制度,积极运用综合性司法建议和个案司法建议,将涉新机场建设案件的相关内容,及时、准确地向相关部门反馈,形成立案、执法、司法及仲裁的互通互动,实现相关信息资源的共享。
责任编辑:大兴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