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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法院分析涉非公企业劳动争议案件的四个特点
作者:大兴法院 刘盼盼  发布时间:2016-02-29 09:02:37 打印 字号: | |
  2015年,大兴法院共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678件近年来,其中有80%左右的用人单位为非公企业。该院经调研发现,该类案件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涉外来务工人员纠纷频发。由于辖区内就业人口庞大,吸引了大批外省市务工人员前来就业,一般从事流水线作业或其他体力劳动,平均收入不高,因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一直居高不下。

  二是群体性诉讼占有一定比例。该类案件中劳动者大多处于弱势群体的一方,与用人单位的矛盾日积月累,大量劳动者聚集到一起情绪容易相互影响,故该类纠纷时常引发群体性诉讼。

  三是劳动争议案件类型相对集中。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占到该类纠纷的半数以上,另外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也较为多发。

  四是用工不规范现象时有发生。非公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内容欠缺现象较为常见,导致难以应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在处理换岗分流、裁员等问题时,程序也不够规范,另有些企业经理、人事主管等负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高管,利用企业用工管理制度的漏洞,通过隐匿书面劳动合同等手段恶意诉讼。
责任编辑:大兴法院 刘盼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