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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伟龙:有一种信仰叫公正 有一种坚守叫责任
  发布时间:2015-12-18 14:41:13 打印 字号: | |
  【人物小传】

  齐伟龙,男,汉族,1981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律硕士,2007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后进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现任该院红星人民法庭副庭长。八年来,他一直工作在“离人民群众最近”的基层法庭,秉承“以公正审判让百姓信服”的职业理念,恪尽职守、敬业奉献,共审结民事案件1800余件,曾连续六年无一发回改判,案件调撤率超过58%。他常说,“基层法官要学会对百姓最朴素的情感感同身受,学会帮助当事人理解法律上的公正”。事业上,他是同事们公认的职业榜样、“兴法骄傲”;家庭中,他是孝老爱亲、坚韧担当的道德典范。近年来,他先后荣获北京市双优法官、北京市“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北京市模范法官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三等功一次。2014年,因其热爱家庭、孝敬父母的感人事迹被评为北京市孝星。

【事迹材料】

           放不下的责任 群众感受得到的公正

  工作八年来,齐伟龙怀着对法治理想的追求和对法官职责的担当,在妥善审理了涉京沪高铁拆迁、垃圾填埋占地补偿引发的多起群体性疑难、复杂案件的同时,还审理了大量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析产继承、拆迁补偿等涉民生案件。他常说,“每一个案件的当事人都应当得到法律上的公正,帮助当事人实现这份公正,是法官职业‘了不起’的责任,也是一刻都不能放下的责任。”在工作中,齐伟龙牢固树立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并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的审判理念,深入践行能动司法内涵,努力让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事实和法律的考验。

  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死者家属将肇事司机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36万余元。因肇事车辆是套牌车没有保险,而肇事司机的经济能力又有限,原告想申请追加套牌车买卖方为被告,但却没有举证的能力。审理中,齐伟龙考虑到,如果只由肇事司机一人承担赔偿责任,即使依法作出判决,案件执行起来也很困难,受害者家属很难得到全部赔偿。为了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切实的保护,让判决书不成为“法律白条”,齐伟龙依职权充分调查取证,逐一倒查车辆买卖环节,在1天内辗转北京、天津的6个乡镇,先后找到4位车辆买卖人,几经周折最终确定么某为该套牌车最初的卖家,原告依法追加么某为被告。经过审理,么某作为二手车经营者对于该车进入流通领域并一直处于违规上路行驶的状态负有一定的责任,法院最终判决肇事司机赔偿死者家属损失29万余元,判决么某对应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内的数额12.08万元与肇事司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决生效后,案件顺利执结,原告如数得到了全部赔偿款。为感谢法官的调查取证和充分释法,原告专门为齐伟龙送来了“秉公执法、勤政为民”的锦旗。

  为了让人民群众能够在一个个具体的案件中看得见公平、感受得到正义,齐伟龙积极主动地开展现场勘验、调查取证、走访群众等各项工作,他曾为相邻权纠纷案件在休息日赴现场勘验近6个小时,为噪音污染案件多次调查取证至凌晨两点。作为一名80后法官,他的身上少了一些年轻人的浮躁,多了一份踏实敬业、公正为本的坚守与执着,正如他所说,“如果依据当事人双方提交的证据,根据证据规则,大部分案件也可以审结。但是,如果能让法律事实更接近客观事实、让当事人更信服裁判结果,不让当事人因欠缺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而导致权益受损,我愿意多做一些;如果可以让当事人多一分对法律的理解和对法官的信任,我愿意付出十二分的努力。”

        感同身受的尊重 照入百姓心田的司法阳光

  齐伟龙的家乡在黑龙江大庆,美丽的三江平原养成了他淳朴、坦荡、善良的性格。工作八年来,他一直默默扎根在远郊区基层法庭,生于农村、长于农村的他熟悉农村的社情民意、了解乡土人情,对基层群众有着深厚的感情。处理每一个案件时,他都设身处地的从群众利益出发,感同身受的体察他们的烦忧,千方百计的帮助当事人解决困难,从而让司法的阳光照入百姓心田。

  齐伟龙审理过一起精神残疾当事人起诉某村村委会要求给付征地补偿款的案件,原告父亲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了诉讼。原告一方认为被告村委会将属于原告的补偿款发给了其前夫,但无法提供充足证据证明村委会在发款时存在过错。通过初步审理,齐伟龙发现,原告2005年因车祸受伤后一直住在娘家由娘家亲人照顾,和前夫分居很久,后与前夫调解离婚,未收到过任何生活费用,且该村委会为前夫居住地村委会。他认为,根据现有的卷宗材料,通过生活中的常识性推理,村委会存在着掩盖事实真相的可能。由于原告方举证困难,如果简单的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其诉讼请求,在法律程序上并没有问题,但却有悖于法官追求公正的职业价值,也违背了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立法精神。因此,齐伟龙以原告前夫作为突破口开展事实调查,依法对其约谈、走访,并到残疾人联合会、镇经管站核实相关情况。他将调查情况与被告的答辩意见和证据进行对比,并通过逻辑严密的法庭询问,当庭指出了被告所述的前后矛盾之处,被告承认了发款时存在过错和事后篡改的行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给付原告3万元占地补偿款,判决后村委会履行了义务。原告一家拿到补偿款后专门前来法庭向他致谢,激动的表示是法院的判决让一家人在绝境中看到了生活的希望。

  年逾六旬的谷某并不是齐伟龙审理案件的当事人,而是法庭一位信访老户。她在2002年的时候与丈夫调解离婚,但收到调解书十多年后,又对当时的房产分割方案后悔了,到各级政府和司法部门信访,庭长将信访化解工作交给了齐伟龙。刚开始谷某由于对法律不理解,一直对齐伟龙冷言冷语。但后来,只要她找到齐伟龙,无论是面谈还是电话,无论是上班时间还是休息时间,齐伟龙总是那样的真诚倾听、耐心释法。一次又一次,一年又一年,水滴石穿,谷某的“法结”和“心结”逐渐被法官的专业与尊重解开,“老信访”变成了老朋友。信访案件结束后,谷某遭遇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不幸。在儿子去世后,儿子的同居女友将儿子的身份证、户口簿和财产据为己有,老人在无助时向齐伟龙求助,齐伟龙以一颗普通人的同情心和一个法律人的正义感,继续耐心接待和开导宽慰老人,并从法律角度给予了老人很多建议。时至今日,谷某的手机里还保留着很多和齐伟龙沟通的短信,“好人,好法官”,提到齐伟龙,老人的眼眶微微发红了。

  齐伟龙说:“法官应该努力让当事人在每一个案件中亲眼看得见公正、亲身感受到公正。所以我常告诫自己,一定要换位思考,要有‘同理心’,对当事人遇到的困难感同身受,不辜负当事人对法律和公正的期待。”他曾为了做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在中秋节当天拎上月饼上门和当事人一起过节、倾心交谈;为了保护某村群体性纠纷中妇女集体的合法权益,晚上9点多参加村民代表大会向村民释法。一枝一叶总关情,法官感同身受的付出赢得的是当事人敲锣打鼓送来的锦旗,是信访老户一针一线绣好的鞋垫,是人民群众内心深处对法律、对法官的信服和信任。

         敬业奉献的坚守 在热爱中追梦的法官

  齐伟龙说:“法官是独立、神圣、推崇团队合作,有创造性的职业,我喜欢!”他认为,法官职业的价值在于居中裁判过程中充分发挥法律逻辑性,创造性的发现和解决问题,这一职业可以通过案件的审理改变个体生活,甚至引导社会秩序的形成和社会规则的建立。因为热爱,所以坚守。齐伟龙坚持法官是一个必须终身学习的职业。无论是求学时父母面临经济困难仍然坚持让其上学的“知识改变命运”的朴素信念,还是工作后坚守的“让当事人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法治理想,他一直不忘初心,以坚韧勤奋的性格、潜心钻研的态度追寻并实现自己的“法官梦”。

  齐伟龙审结的案件中近30%为涉农案件,从小在农村长大的他深深理解农民对土地那与生俱来的天然感情。他注重总结和积累审判实践中的问题和对典型案例的思考调研,撰写的《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问题》一文在全国学术讨论会上获奖,并被权威审判期刊采用;北京市人大农村办专门邀请他参加立法调研会,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立法欠缺问题进行论述;在审理道路交通事故相关案件中,为确保事故受害人得到及时充分的救济,他对立法精神进行深入研究,认为依法禁止行使的机动车被多次转让后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转让人应承担连带责任,这一审理思路与后来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完全相符。

  对工作,齐伟龙从不吝啬去给予,从不犹豫去付出,他是庭长心中挑得起大梁、审得了难案的审判骨干;他是年轻同事最喜欢交流探讨业务的“大龙”;他也是长年的调宣普法积极分子。对家庭,他更是孝老爱亲、坚韧担当的典范。齐伟龙的母亲身患糖尿病、高血压、尿毒症等多种疾病,2012年更因并发症双目失明,全身多个器官衰竭,需要长年透析、服药。为了照顾母亲,齐伟龙学会了使用血糖仪、血压仪、胰岛素注射,学会了高血压药的搭配和检测,经他详细记录的母亲的病历分析材料,被医院的主治医师评价达到了专业医生的水平。2013年年底,怀孕中的妻子被查出先兆流产、唐筛高危,但由于年底的审判任务非常繁重,他没能陪妻子做过一次孕期产检。2014年年底,他的父亲又不幸被确诊为肺癌晚期,医院建议进行保守治疗。考虑到他的家庭情况,单位提出调他到离家和医院较近的院机关工作,同事们也都提出为他捐款,但都被他一句“不想给大家添麻烦”谢绝了。2015年3月,齐伟龙在父亲去世后,上午低调处理完后事,下午就赶回法庭继续开庭审理案件了。每次,同事们在楼道里看到他匆忙、疲惫的身影,但转过身,却依然是坚韧、乐观的脸庞。

  有一种信仰叫公正,有一种坚守叫责任。齐伟龙以对公正的尊崇、以对责任的担当,为他热爱的审判事业,恪尽职守;为他始终追寻的法治信仰,勇往直前。
责任编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