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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法院三方面入手优化法院行政管理工作
作者:大兴法院 王夕  发布时间:2015-11-09 09:54:14 打印 字号: | |
  大兴法院经调研认为行政管理工作问题主要是以下三个方面引起的:一是长期以来,法院内部普遍存在着重视审判工作,忽视行政管理工作的现象。二是法院的行政管理职能和机构设置缺乏系统的章程规范,上级法院对其行政管理工作具体的监督指导关系不明确。三是法院行政机构冗杂,权责交错,往往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协调完成任务,造成工作效率低下,反馈机制弱化导致工作的运行都是单向的,没能构成封闭的回路,行政管理制度亟待梳理。

  为此,该院建议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优化:

  一是对法院行政管理工作进行再认识。法院的行政管理是维护法院运行秩序的枢纽,对法院行政管理职能进行再认识并给予足够的重视十分必要。

  二是在制度上对基层法院行政机构的职能进行确认,明确法院行政机构之间的监督指导关系。

  三是及时对法院行政管理工作进行调整。以法官和审判工作为核心;遵循司法工作的客观规律;少机构多功能,与上级法院的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口对口的设置;建立反馈机制,沟通顺畅,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法院秩序稳定。
责任编辑:大兴法院 王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