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大兴法院根据本次涉机场拆迁工作时间短、任务重的特点,积极与机场拆迁指挥部进行事前沟通协调,对于在机场拆迁范围内以房、地腾退为执行标的的执行案件,形成了“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加大生效判决执行力度。该院执行局依据生效裁判,加大力度开展强制腾退执行工作,防止争议双方当事人仍以生效裁判确定的民事纠纷未了结为由,相互推诿,不与拆迁人依法签订拆迁补偿协议,阻滞拆迁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是灵活变更查封方式。例如对于涉及被拆迁户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如果原来已对被执行人的房、地采取实物查封措施的,我院执行局立即改变查封方式,变更为对其应得拆迁补偿款或安置房的预查封,为拆迁工作清除法律障碍。
三是扣留于被执行人即将得到拆迁补偿款。对于涉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该院执行局首先向机场拆迁单位送达协助执行法律手续,在机场拆迁单位(通过金融机构)将被执行人的拆迁补偿款划入银行专门账户时,第一时间通知法院前往该银行冻结被执行人相应案款。以此避免被执行人找机场拆迁部门无理取闹,拖延交付被拆迁房屋等情况。
通过以上三项举措,大兴法院已已顺利执行多起此类案件,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良好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