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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法院四举措促进财产保全顺畅衔接
作者:大兴法院 曹成成  发布时间:2015-08-05 08:12:18 打印 字号: | |
  一是制定保全工作流程规定实现流程规范化。2015年6月,经该院审委会讨论通过,《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关于完善财产保全工作流程若干规定》生效施行,实现财产保全工作流程规范化。该规范就财产保全工作的具体流程、各部门需向保全流程FTP服务器上传的材料种类及具体填写方式、续行保全注意事项及后期的归档工作都作出具体规定,完善财产保全的操作规范。

  二是创建保全流程FTP服务平台实现移转无纸化。针对审判执行工作出现的财产保全衔接不畅造成保全效率较低、当事人法益受损,该院创建保全流程FTP服务平台,由信息技术室负责协调各部门安装与培训,针对财产保全所需要的材料,以执行案件案号、被申请人姓名或名称、所在部门及承办人建立母文件夹,以上传的材料为子文件夹,将材料按照规定的格式上传至FTP平台,实现保全流程全程无纸化移转和全程留痕。

  三是指定专人负责实现对接顺畅化。财产保全工作涉及到立案、审判、执行各部门,易出现工作对接不畅造成低效。为避免以上问题,该院立案庭与执行局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财产保全衔接工作。审判庭提交材料给立案庭后,立案庭负责立执行号通知执行局,执行局根据案号立卷,并于规定期限内由专门人员将材料上传至FTP,保证立审执的高效配合。

  四是开展保全提示实现监督全程化。一方面,审管办根据承办人录入的保全信息开展保全提示工作,定期发布保全工作通报,提醒承办人对即将到期的财产保全案件进行处理。另一方面,审管办通过查看FTP服务器中的相关信息审查流程规定执行情况,针对未按照规定进行流程操作的相干结果记入案件信息数据准确性考核,通过督促与考核相结合实现财产保全工作监督全程化。
责任编辑:大兴法院 曹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