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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法院三项举措开展长期未结案清理工作
作者:大兴法院 章平  发布时间:2015-08-03 08:13:23 打印 字号: | |
  截止到2015年5月20日,大兴法院尚存三年以上长期未结案20件,一年半以上长期未结案198件,为到达市高院所要求的“将三年以上长期未结案控制在个位数,一年半以上长期未结案控制在两位数的”目标,该院特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规范长期未结案审限变更信息录入。经过清查发现该院长期未结案往往存在着审限变更不明的情形,具体来看主要是指多次以“其他”方式扣审限、多次调解扣审限、鉴定扣审限期间过长或是管辖异议扣审限起止时间不符合规定等情况。为此该院特出台了《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案件电子信息录入管理工作规范(试行)》,通过具体规范来说明审限变更情况的信息录入标准,并对不符合案件电子信息录入管理工作规范情形予以处罚。通过规范审限变更情况信息录入杜绝承办人无依据扣审限的情形,督促承办人加快案件办理。

  二是专项评查督促长期未结案办理。该院今年5月份出台的《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范(试行)》将审理超过一定期限的案件纳入到了案件评查的范围。该院即将开展2015年度长期未结案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于久拖不决的案件由该院案件评查委员会进行专项评查。对于长期未结案的案件评查一方面是评查承办人对于长期未结案的办案过程中的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找出案件长期未结的根源,集思广益为清理案件出谋划策。

  三是开展下庭指导长期未结案清理工作。在院领导的指示下该院审管办将于2015年6月底开始到各审判业务庭开展长期未结案清理指导工作。届时审管办负责人将与各案件承办人面对面交流与沟通,一方面了解案件的具体审理情形,另一方面把在前期案件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各承办人。各案件承办人也可以将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向审管办做出工作说明,由审管办在长期未结案专项评查工作中向院案件评查委员会做集中反馈。此次下庭指导工作主要是为了集全院之力量切实促进全院的长期未结案清理工作,需要各庭室的积极配合共同完成该院关于清理长期未结案的工作目标。
责任编辑:大兴法院 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