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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法院探索建立差错案件四级评查机制
作者:大兴法院 章平  发布时间:2015-04-08 09:43:16 打印 字号: | |
  针对发改案件案件类型集中、错误类型集中的特点,大兴法院探索建立差错案件四级评查机制:

  一是案件考评,差错认定。每月定期召开案件评查会,将二审法院发改案件集中整理交由考评会进行案件评查,考评会委员在对案件进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通过现场表决的方式认定差错,并将定错案件计入干警个人考核。

  二是案件提示,差错分析。在考评会结束后定期将考评会评议案件在院内网上集中通报提示以供各承办人参考。具体主要包括案情介绍、发改类型、发改原因、评议结果、评定理由及提示问题等几个方面。

  三是集中培训,差错讲评。在对本院发改案件进行集中整理的基础上总结规律、发现问题。特别是针对道路交通事故、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民间借贷四类发改比例较多的案件进行集中讲评,避免此类案件重复出现相同或相似的错误。

  四是协调中院,统一裁判。该院审管办将作为联络部门对于在案件评查中发现的突出性问题及时与二审沟通,统一上下级法院的裁判尺度。并定期邀请二审法院各庭室审判业务骨干到该院与审判一线人员进行沟通交流。避免因认识不同导致案件被发改或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形。
责任编辑:大兴法院 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