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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法院多措并举构建多元纠纷化解机制
作者:大兴法院 腾飞  发布时间:2015-04-07 13:42:19 打印 字号: | |
  一是完善诉前调解工作机制,促进院内调解资源整合。该院将诉前矛盾化解作为立案改革工作的重点,加强诉前引导调解,强调在立案环节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将婚姻家庭纠纷,相邻关系,劳务合同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等案件作为诉前调解的重点,在立案时进行调解,并加以案外引导,尽量将此类案件化解在案外;同时积极建设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把人民调解工作室作为法院推动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的创新载体。

  二是规范人民法庭外调解,促进多元调解形式整合。大力推动专业调解室构建模式向街镇延伸,密切与辖区司法局,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等部门单位的联系,灵活运用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不断整合调解形式;目前该院与区司法局已经以文件会签的形式对人民法庭外调解的各项职责和运作程序作了规定,明确了司法所介入调解的案件范围、运作方式、时限和告知反馈义务,在已有的工作机制以及经验基础上,进  一步加强了法庭与司法所之间的双向联系和沟通;同时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委托调解机制,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建立与辖区内部分行政机关的制度共建和硬件共享机制。

  三是加强调解知识技能培训,促进多方调解能力整合。筹备建立人民法庭与街镇调解的工作对接机制,强化对街镇调解组织的专业培训,保障调解队伍的专业性和稳定性,在积极筹备人民调解室的同时,建立专门定点指导法官制度,即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指定法官对调解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定点定期指导,使法官对其他非司法工作人员调解员的指导经常化、制度化。

  四是延伸调解服务,加强对纠纷的案外引导。同时关注案件调解后履行情况,探索建立调解前后的反馈跟踪机制,确保案件得到妥善解决,减少诉累,提高司法效率。
责任编辑:大兴法院 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