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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法院四项举措强化审务督察促进作风整改
作者:大兴法院 青青  发布时间:2015-03-30 16:40:29 打印 字号: | |
  一是统筹部署,深化认识。及时召开党组会及中层会议,将有关司法作风的具体问题进行全院通报,利用视频监控系统,明确可能出现问题的各环节的具体情况,划定归责部门。在发现问题后,及时对相关问题责任人开展批评教育及处罚,同时,针对存在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积极改进自身不足。

  二是细化制度,严格惩处。定期将高院审务督察及该院日常审务督察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院通报,对已经出现相关问题的部门要求及时整改,并上交部门整改报告,明确各项问题责任人,要求有关干警做出公开检讨,并加以扣发奖金、辞退等惩罚形式;要求其他各部门对照问题进行自查,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出现。

  三是加强学习,规范言行。要求全院干警重新学习相关制度规范,例如干警日常行为规范、干警着装规范、考勤管理规定、审判法庭使用和管理规定、规范庭长值班制度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加强立案窗口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诉服窗口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等若干文件,以制度学习指导行为举止,以制度落实促进行为规范。

  四是严格执纪,稳固成效。加强监督检查和审务督察结果运用,自2015年3月17日起,该院由党组成员、部门负责人及监察室组成审务督察小组,将每周对该院开展不定期审务督察,并将检查结果于第一时间进行通报。对于发现的问题,按照《北京法院审务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关于问责机制和督查结果运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以严格执纪,促进各部门和部门干警自觉遵守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

此外,该院还将继续利用自有资源,并不断学习其他兄弟法院先进经验做法,提升自身作风建设水平,助推审判工作顺利开展,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大兴法院 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