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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车司机地铁口揽客 打伤民警被判拘役
  发布时间:2015-03-25 15:53:27 打印 字号: | |
  徐某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因犯妨害公务罪,日前被大兴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

  据公诉机关指控称,2014年11月11日,被告人徐某某在北京市地铁亦庄线一出入口处堵口揽客,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在民警对其依法传唤过程中拒不配合并企图逃跑,并在民警强制传唤中极力反抗,造成民警宋某、王某及辅警焦某受伤。经鉴定,焦某的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予以惩处。鉴于徐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对其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