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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法院“四个加强”推动专业法庭建设
作者:大兴法院 陈琨  发布时间:2015-03-09 11:47:54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大兴法院积极探索司法专业化渠道,除了已有的知识产权法庭,未成年人法庭外,该院还设有专门的劳动争议审判法庭,涉辖区重点项目审判小组等专业化审判形式,为进一步提高审判质,突出法院专业化特征,该院充挥审判员的专业优势,提出“四个加强”进一步推动专业法庭建设。

  一是加强专门化合议庭建设。针对不同类型化的案件,依据审判业绩选拔经验丰富,专业过硬的审判长、审判员组成专门化合议庭,加强制定类型案件的专业知识学习,定期总结审判经验心得,理清类型化案件的审理思路和调处方案,形成“核心指导,分工有序”的专门审判模式,提高类型化案件审判质效。

  二是加强类型化案件诉讼流程指导。纳入专门审判的 案件一般具有程序繁复,审理复杂等特点,为提高审判效率,该院对内不断完善类型化案件诉讼流程指导,对外强化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在陪审员选择,诉讼材料提交等环节固定流程和参与对象,建立高效一体化的联合办公机制,形成“内有制度,外有指导”的规范化专门审判诉讼模式。

  三是加强专门化法律适用、释明。对于进入专门化审判法庭的司法工作人员,加大对其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其应对专门案件的能力,同时加强法律释明工作,认真为涉案当事人分析案件涉及的权利和义务,消除当事人的片面认识,推进专门案件诉调对接机制,促进案件妥善处理。

  四是加强类型化案件对外协调沟通机制。强化法院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交流,建立友好互助的联动机制,对于专门化审判所涉及的其他行政部门,要及时反馈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做好相关的司法建议工作,定期进行司法审判与行政调解的经验交流,畅通向行政机关调取证据,获得鉴定的渠道,促进专门化审判的体系化建设。

  目前,该院正在对全院案件进行梳理和分类,对纠纷数量大,审理繁琐的案件进行深入调研,并以此为基础,推动专门化审判试运行。
责任编辑:大兴法院 陈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