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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法院五项举措保障辖区重点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作者:大兴法院 安定法庭 王振  发布时间:2015-01-06 14:55:28 打印 字号: | |
  随着大兴区各项重点工程的不断推进,针对各项重点工程筹备的具体情况,兼顾公共利益与群众个人需求之间的平衡,该院围绕辖区重点工程中出现的拆迁涉诉纠纷,积极采取措施,从沟通协调、立案审判等方面化解社会矛盾,为各项重点工程的筹备提供司法保障。

  一是严格立案审查。随着拆迁工作的开展,部分被拆迁人试图通过增加被拆迁房屋的在册户籍人数多获得拆迁利益,往往提起分家析产纠纷、法定继承纠纷、遗嘱继承纠纷、赠与合同纠纷等诉讼。针对上述情况,该院加强立案审查。一方面,针对因房产人死亡导致无法签订拆迁协议等情形,如遗嘱继承纠纷、法定继承纠纷,建立快速立案通道,在严格审查主体身份等起诉材料后优先立案。另一方面,严防虚假诉讼,防止当事人通过民事诉讼侵害配偶一方、其他房屋共有人等案外人的情况。

  二是完善审判流程。要求承办人员针对涉拆迁及分家等类型案件,就旧存案件及时梳理,限期结案。针对新分案件,庭长当日阅卷分案,内勤当日移转卷宗,承办法官当日阅卷,制作阅卷笔录及庭审提纲,书记员当日传人,缩短庭前准备时间。要求办案人员严防虚假诉讼,一发现苗头,立刻传唤当事人,向当事人送达《惩治妨害民事诉讼行为告知书》,针对谈话及送达过程制作庭审光盘,固定证据。为缩短办案周期,要求承办人员对涉重点工程案件必须先行调解,防止因庭审导致矛盾激化。严把庭审作风,就庭审礼仪、司法作风、庭审秩序保障、庭审程序规范等问题开展内部自查,重点改正着装、用语、程序适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禁因承办人员庭审作风不规范加重当事人之间以及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矛盾。加强判后答疑及服判息诉工作,正确引导当事人合法形式上诉权利,防止涉重点工程建设案件诉讼信访的发生。

  三是落实值班机制。该院要求涉重点工程建设的法庭严格实行值班制,要求法官严格到岗,随时处理突发事件。遇派出所、司法所反映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上级领导汇报,同步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处置措施,形成化解合力。

  四是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完善的沟通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区政府、各项工程筹委会、镇政府、区司法局、镇司法所、镇派出所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院领导、庭长、承办法官与相关政府部门的三级沟通协调渠道。坚持能下级协调的不上推,需要逐级协调时层层推进。

  是注重源头控制。实践中,因重点工程建设需要而进行的政策性拆迁,间接导致了因家庭矛盾及拆迁纠纷引起的民事纠纷数量激增。该院加强与筹委会、镇政府、镇司法所等相关单位的密切配合和信息沟通,深入被拆迁村落实地调查走访,从源头预防和化解涉拆迁征地纠纷。
责任编辑:大兴法院 安定法庭 王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