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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藏獒咬伤教练 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作者:张彬  发布时间:2014-02-07 08:56:43 打印 字号: | |
  王女士在自己工作的驾校培训场地内取车时,被郭先生饲养的藏獒咬伤。近日,王女士起诉至大兴法院,要求郭先生赔偿自己的医疗费、伤残赔偿金、护理费等损失。

  王女士起诉称,自己是大兴区某驾校的教练。2013年11月8日晚9点左右,王女士参加完同事家属婚礼,随驾校班车回到驾校培训场地取回自家车时,郭先生饲养的藏獒突然冲出,将其扑倒在地并对其撕咬,身体多处受伤。经医院诊断,王女士左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多处皮肤挫裂伤、头皮撕脱伤,共住院27天,至今仍无法正常工作、生活。

  王女士认为,此次事故的发生不仅给自己身体造成了很大的损伤,而且给整个家庭也造成了很大的压力与负担。且自己被送医救治后,被告仅支付部分医疗费便不再负责,故起诉要求郭先生给予自己合理的赔偿。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北京法院网
责任编辑:朱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