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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助力车 撞人致死酿惨剧
作者:王夕  发布时间:2013-12-05 08:57:58 打印 字号: | |
  在没有驾驶执照的情况下驾驶助力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撞倒行人并致人死亡,日前,38岁的甘肃籍男子薛某被大兴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2013年2月11日,薛某无证驾驶无号牌老年三轮助力车由西向东行驶至大兴区某公路时,驶入非机动车道,将由东向西行走的徐某撞出,致使徐受伤倒地。后薛某停车并先后拨打急救、报警电话,并随救护车一起将徐某送至医院抢救,但最终徐某因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被告人薛某驾驶的无号牌老年三轮助力车为汽车。经交通队认定,薛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徐某无责任。

  后薛某与徐某家属就赔偿事宜达成刑事和解,由薛某赔偿徐某家属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6万元,徐某家属对薛某表示谅解,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大兴法院经审理认为,薛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依法予以惩处。鉴于薛某案发后主动报警,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从轻处罚。薛某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刑事和解,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的损失,得到谅解,依法从宽处罚,最终做出了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朱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