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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特种作业资格证 施工现场酿大祸
作者:王夕  发布时间:2013-11-28 14:20:44 打印 字号: | |
  日前,因帮助他人伪造建筑施工特种作业资格证,酿成了施工现场工人死亡的惨剧,41岁的川籍男子纪某被大兴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2012年年初,纪某用颜某、杨某的照片让他人伪造了名为余某和孙某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资格证,后其安排颜某、杨某在大兴区某工地从事塔吊信号指挥工作。2012年11月,颜某、杨某在未确认吊运环境安全的情况下,指挥工地塔吊转臂,刮到工地另一塔吊垂直向下的钢丝绳,致使正在摘卸钢筋捆的工人吴某被挤压受伤,后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吴某系外力作用于胸腹部,致内脏损伤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纪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案发后被害人吴某的家属获得经济赔偿共计人民币73万元。

  大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纪某无视国法,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依法应予惩处。纪某还违反了安全管理规定,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应予惩处。纪某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当庭认罪悔罪,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据此,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朱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