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市境域内连降大雨、暴雨,防汛形势较为严峻。为认真落实大兴区委、政府关于全力做好当前防汛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大兴法院针对工作实际,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一是加强防汛抗灾组织领导。成立以院长为组长,以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汛领导小组,将防汛责任落实到法院各中层部门,严格防汛期间的纪律要求,及时了解汛情预测报告。对本院及负责范围内防汛工作进行安全大检查,针对院机关重点区域、派出法庭、法院部分老旧房屋进行防汛隐患排查,提高忧患意识,严防事故发生。
二是详细制定救灾抢险预案。成立抢险应急组,明确指挥协调机制,将防汛救灾责任层层落实到组、具体到人,强化24小时值班制度和干警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制度,遇有重要汛情、雨情和灾情,及时向院防汛领导小组及防汛部门报告。认真做好防汛救灾的车辆和相关物资的准备,预备充足的沙袋、雨衣、雨鞋、应急照明灯等防汛物品,做到有备无患。针对派出法庭分散的特点,抓好车辆、办公区域的防险工作。
三是加强汛期诉讼服务工作。密切关注灾情发生发展的具体情况,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涉汛涉灾诉讼。立案庭和各派出法庭在接到涉汛涉灾起诉或咨询后,在第一时间向院机关报告,由院内统筹安排化解矛盾,减轻群众诉累,安抚受灾群众情绪,稳控大局。充分考虑当事人出行安全,调整送达、开庭、宣判、执行时间,实行带案下乡、巡回审理,减少当事人来回奔波劳累,避免当事人因诉讼而遭遇险情。对因受洪涝灾害的影响,当事人不能按时到庭开庭的案件,根据具体情况延期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