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春耕农忙季节,大兴法院努力落实司法为民根本宗旨,立足工作实际,采取四项举措确保春耕生产。
一是明确服务春耕工作的重点与方向。该院主动调研现阶段影响春耕生产的敏感、热点、难点问题,实行“三级包案责任制”的大排查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派出法庭在基层的优势,针对排查出来的案件实行“三定一包”,建立分管领导、主办部门、责任人三级包案责任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大局,为构建辖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二是是加大涉农案件的审判执行力度。坚持严打政策不放松,重点打击以盗割光缆等手段破坏农村电力设备、水利设施的犯罪,惩处销售伪劣农机产品、伪劣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行为,全力营造出爱农、护农、司法为农的良好氛围,保障观光农业、精品农业、生态农业的健康发展。及时派出巡回法庭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就地立案,开庭审理因农村承包合同、家庭婚姻、相邻关系等引起的民事纠纷,及时化解矛盾,做到案了事了。加大涉农案件执行力度,集中执行民间借贷,拖欠劳动报酬等案件,确保农民有充足的资金投入春耕生产。
三是有效开展春耕普法工作。该院实行法官分组包村、部门与镇村结对的形式,各部门的法官负责各自的联系村落,通过进村入户工作、电话沟通、预约接访等方式,走家串户,贴近群众,针对农民在春耕期间购买种子、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将运用典型案例以案析法及时开展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帮助农民提高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加强与当地司法所、镇政府、村委会的协调、配合力度,及时疏导、化解矛盾纠纷。
四是加大司法救助的力度。切实减轻经济困难农民负担,对缴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农民及时办理诉讼费的缓减免手续,确保农民群众不因诉讼而贻误农时。对生活确有困难而被执行人又缺乏执行能力的申请人及时给予司法救助,确保春耕生产顺利进行,使法院工作更体现民意,服务民生,赢得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