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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瑾
——真情察民意,细心解民忧
作者:吴霄  发布时间:2012-03-12 10:29:14 打印 字号: | |
  刘瑾,中共党员, 2000年进入大兴法院工作,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先后在政治处、红星法庭、民一庭、立案庭和黄村法庭工作,艰苦的法庭环境和繁重的审判任务,使她积累了十分宝贵的基层工作经验,任职法院窗口部门使她进一步增强了对百姓的深厚情感。

  刘瑾同志始终坚持“内练素质、外树形象”,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指导,以“公正、廉洁、为民”为宗旨,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用爱心为民排忧解难。她曾被评为北京市法院“迎奥运、树形象”立案工作文明个人,荣获大兴区“巾帼建功标兵”、“三八红旗手”、“巾帼维权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被评为大兴区第三届“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多次被授予嘉奖、个人三等功;2010年,大兴电视台在巾帼风采系列节目中对其多年来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工作情况进行报道,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树立了法院的良好形象。

  一、擦亮司法为民“窗口”, 奏响和谐社会乐章

  从2006年7月开始,刘瑾调任到立案庭工作,并一步步从庭长助理做到副庭长。刘瑾深知立案窗口是与人民群众联系最直接、最密切的第一线,立案法官的一言一行代表着法院的形象,是人民法院对外的“窗口”。擦亮为民“窗口”,在法院与群众之间搭起一座连心桥,是刘瑾力求达到的工作目标。为此,她积极进行立案方式改革,通过全方位、立体化服务,努力创建人民满意“窗口”,以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日益增长的新要求和新期待。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刘瑾开始大胆尝试,改革创新,推出了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和特殊案件节假日立案等多元化工作方式,切实加强司法援助工作,让本已身处困境的当事人从立案工作中感受到法院的人文关怀和司法保障,赢得了群众的一致赞誉。

  近年来,她曾因周末加班为年逾八旬的当事人做诉前财产保全而使精神低迷的老妇走出阴霾。为表示感激,老妇在行动极其不便的情况下坚持亲自为她送来锦旗。她曾因中午休息时间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上门立案,而使八尺男儿热泪盈眶。她还曾因有效调解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而令当事人在网络博客中书写感谢与赞誉。

  面对新时期大量涌现的一些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群体性纠纷案件,刘瑾自觉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应对,稳定事态,认真审查,慎重收案。她妥善化解了北京市人大代表关注的主张村民待遇民事纠纷案;李某等120余人多次越级信访,诉北京市京棉集团劳动争议案和张某等300余户诉某开发商迟延交房物权保护纠纷案等一系列敏感棘手案件,将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萌芽状态而未进入诉讼程序,在减少当事人诉累的同时,有效缓解了审判庭的工作压力,为社会的和谐稳定默默地尽着自己的一份力量。

  二、悉心调解暖民心,释法析理巧化解

  2011年5月,刘瑾调到大兴法院黄村法庭。从立案窗口重新回到审判第一线,她深感责任重大。作为副庭长她将更多地承担起庭里疑难复杂、群体性纠纷案件的审判工作。近五年未审案子,她不免担心自己审判业务生疏,难以适应人民群众的司法新期待。她积极转变角色,不断调整自身状态,五一休假期间就提前备战,看案卷、查法条……她很快融入到新的工作中,短短不到四个月时间,就已经审结民事案件八十七余件。

  刘瑾深知,审理案件不仅仅是完成认定事实、适用法律这些程序性工作,法官每天面对的是一个个影响家庭和睦、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矛盾纠纷,承载的是一份份当事人、社会和国家的信赖和期望。特别对于基层人民法庭的法官而言,最大限度地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让当事人满意并非易事。而刘瑾在工作中秉承司法为民、服务大局的工作理念,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入理入心,真正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在她已经审结的案子里,调撤率接近90%,当事人满意率高,社会反响好。

  在一件5名出租车司机诉出租汽车公司要求退还安保金的纠纷案件中,在庭审现场,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被告出租汽车公司坚持说安保金已经退还,有对方亲笔签名的收据为证;而原告则说安保金并未退还,签字时收条是空白的。此时,原告5名出租车司机对于被告出租车公司在法庭上的反应极为不满,情绪越来越激动。庭后,刘瑾细心地察觉到,此案不仅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严重,同时法院与此案情况相同的共有20余件,另外还有50余名出租汽车司机处于观望状态,如果不妥善处理,很可能会演化为群体性闹访事件。

  面对案件可能带来的影响,她没有就案论案一判了之,而是详细地制定调解预案,耐心地对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她多次找原告5名出租车司机谈话,认真聆听他们工作的艰辛、对工作待遇的种种不满和公司管理混乱的各种抱怨。从情理上对原告5名出租车司机给予安抚与理解的同时,她在耐心聆听的间隙还不忘抓住有利时机向他们开展普法宣传,使他们相信法律,信任法院工作的公正性。刘瑾的耐心和有理有据的说教终于赢得了原告的信任,5名出租车司机的情绪渐渐稳定了下来。另一方面,她积极主动地与被告出租车公司进行协调,与出租汽车公司负责人开协调会,释法明理,沟通调解方案。最终该案以被告承诺退还安保金,原告撤诉得以解决。此案件妥善的处理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也消除了涉及该公司的同类型群体性纠纷发生的隐患。

  三、辛勤努力,勇挑重担勤钻研

  在扎实做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刘瑾主动带头承担了大量的宣传调研工作,勤于钻研,充分发挥实践与理论的相互促进作用。她先后在《北京法院网》、《北京法官》、《中国法院网》、《中国质量报》、《法制晚报》和《法律与生活》杂志等多家媒体和网络发表文章180余篇。其中她所撰写的《奏响公正和谐乐章》在《人民法院报》头版大篇幅对法院的立案和信访工作取得的突破性进展进行了详尽报道,该作品在北京市高院第九届“天平杯”好新闻评比中荣获二等奖。在工作中,她善于钻研,勤于思考,及时发现社会管理漏洞,适时向相关单位发送调研分析和司法建议。继《关于李某诉北京市大兴区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案给大兴区法制办的司法建议》荣获北京市高院2008年司法建议三等奖后,其撰写的《关于张某不服北京市大兴区民政局行政处理决定案给民政部政策法规司的司法建议》再次荣获2009年度司法建议二等奖,使法院的司法能动工作有了新突破。去年,她撰写的《诉讼中隐形超审限现象的原因及对策分析》一文又荣获了北京市高院司法统计分析三等奖。

  十年的青春一晃而过。刘瑾,这样一名大兴法院的普通女法官,在庄严的国徽下、在肃穆的法庭里不断地历练与成长。她用真情感动着当事人,她用公正严明的裁判践行着法官的使命,她苦心钻研在平凡的岗位上开拓出广阔的空间。在她眼中,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自己作为法官的职责与光荣,为民解难、无私奉献是一名普通法官对祖国的赤诚之心。她要用自己的行动架构一座金色的天平,要用公正和柔情点燃百姓心中的希望之灯。
来源:北京法院网
责任编辑:朱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