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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能买低价宝马车 诈骗两人获刑罚
作者:王海广  发布时间:2011-07-19 11:51:12 打印 字号: | |
  马某慌称可以低价购买走私的宝马轿车先后多次骗取被害人钱款。近日,大兴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7月至11月间,被告人马某虚构可以低价购买走私的宝马Z4轿车的事实,先后多次收取贾某的购车款人民币17万元,后失去联系。期间,被告人马某以同样方式,收取杨某购车定金2万元,后因杨某多次向其索要购车定金,被告人马某归还杨某1万元,后失去联系。贾某于2009年12月2日报案,被告人马某于2011年1月14日到公安机关投案。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马某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马某系自首,且积极退赔,对其依法减轻处罚。据此,依法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来源:北京法院网
责任编辑:朱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