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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
用公正与善良诠释宽严相济的真谛
作者:谢伟勇  发布时间:2011-03-03 10:00:18 打印 字号: | |
  有人用铁面无私形容法官的公正,而一位善良的女法官却用她的爱心重新诠释了公正的涵义。作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的庭长助理,童?法官完美地将刑法的惩罚与教育功能结合起来,挽救了一批批失足青少年。审理普通刑事案件时,她依然坚持,用公正和善良促使犯罪人悔过自新,同时抚慰受害人的伤痛。

              

               宽严相济 教育感化挽救少年犯

  童?法官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时,不仅做到充分掌握其实施犯罪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还充分考虑其是否属于初犯,归案后是否悔罪,以及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因素,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进行处理,促使未成年犯罪人早日回归社会。

  2009年6月,杨某、余某、刘某、李某、赵某等五名未成年人经预谋后在大兴区被害人柴某经营的废品收购站,持刀进入柴某住处,抢走被害人现金2000元。两天后五名被告人被抓获归案。童?法官审理此案期间,五名被告人共同退缴非法所得人民币2000元。本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案情很简单,五被告构成抢劫罪,入户抢劫作为抢劫罪加重处罚的情节,更是刑法着力惩处的重点对象,根据刑法规定,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是无情的,他们五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法律又是有情的,他们作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犯,将依法被减轻处罚。在多大程度上进行减轻处罚,则需要法官艰苦的查证和思考。童?法官通过学校了解了在校生余某、刘某和赵某等三人的平时表现;通过与另外两名被告人杨某和李某的亲属进行谈话和仔细阅卷,了解到杨某系单亲家庭子女,母亲无力监管,于案发前已因个人及家庭原因,辍学在家,经常流连于网吧,结识了李某。李某自幼父母离异,与爷爷生活在一起,放弃读书后来京务工,但因年纪小,并未找到稳定工作,长期蜗居在网吧。余某、刘某、赵某在校一贯表现良好,成绩优良,案发前一天因在校内打闹被学校叫家长,因害怕家长惩罚逃离学校,碰见以前同学杨某及其网友李某。五名被告人聚在一起后将钱用于上网、吃饭,杨某提议抢点钱花,李某提出知道废品收购站的钱放在哪,后杨某进行分工,五名被告人入户实施了抢劫行为。

  面对本该是花季的少年误入歧途,童?法官也很心痛,怎样对他们依法进行减轻处罚,同时又起到教育和预防犯罪的作用,童?法官经过一番深思熟虑,认为杨某和李某已脱离了家庭和学校的监管,杨某提议抢劫并进行分工,李某提出具体作案对象,作用较大,其他三名被告人在偶然的情况下参与了犯罪,作用较小,并具备监管条件,故根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从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被告人角度出发,依法作出判决,对杨某判处有期徒刑4年,李某判处有期徒刑3年。对其他3人则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执行。宣读判决后,童?法官分别对5名少年犯进行了耐心的教育,希望他们改过自新,重拾人生的信心。令人欣慰的是,三名被判处缓刑的少年犯都已经回到学校读书,他们对法官的良苦用心都由衷地表示感谢。

              情法并用 受害人与被告人撒泪握手

  童?法官在审理普通刑事案件时,注重情理法并重,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实行区别对待,严格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打击和孤立极少数,教育、感化和挽救大多数,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

  被告邱某父亲患眼病近失明,需要进行手术治疗,但家里凑不齐手术费。邱某为父亲治病找朋友龚某借钱,龚某说没有钱,希望邱某帮助介绍厨具生意,如果生意做成,可以给邱某一些好处费。2009年7月,邱某遂以为龚某介绍生意需要送礼为由,骗取龚某3万元。邱某在拿到钱后,并没有送人,而是拿了这笔钱返回广东老家为父亲治病,还更换了手机号码。龚某第二天发现龚某已经离开北京,手机关机,找不到邱某,意识到被骗,于8月份报警,同年12月份,邱某在广州被警方抓获。

  在审理过程中,邱某留下悔恨的泪水,表示自己当时确实有心为龚某介绍生意,但因为父亲做手术急需用钱,一时情急,才酿此大错,希望能得到从轻处罚。童?法官认为,如果邱某真是因为父亲手术急需用钱原因行骗,则可以说明其主观恶性不强,且已经悔罪,可以作为从轻处罚情节。为确定此情节,童?法官本着对法律负责、对被告人和受害人负责的精神,积极联系邱某家属,多方查实,证实邱某父亲确实需要用钱做手术,邱某的父亲得知儿子骗钱为他做手术后,因为伤心过度,再次病倒在床上。受害人龚某也表示,只要邱某退还他3万元,他将完全谅解。童?法官积极帮助联系邱某的亲戚,最后,邱某的堂兄到法院送来3万元。开庭时,龚某到庭,向法官表示对邱某谅解,希望可以对邱某网开一面。庭审结束后,邱某与家属相拥而泣,受害人龚某也主动表示愿意对邱某提供帮助。

  由于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童?法官经过慎重考虑,鉴于邱某已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谅解,当庭认罪态度较好,家里也急需邱某回去照顾,依法对其酌予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在看守所里,童?法官向邱某宣读完了判决,邱某重获自由之身,留下了感激的泪水。童?法官把邱某带出看守所,邱某当时身无分文,童?法官立刻从口袋掏出钱给邱某当路费。后来,童?法官很高兴的得知,在被害人龚某的热心帮助下,邱某已经顺利的回到家中,开始了新的生活。
来源:北京法院网
责任编辑:朱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