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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谦
“调解能手”二三事
作者:谢伟勇  发布时间:2010-03-16 14:18:57 打印 字号: | |
  李谦是大兴法院民一庭的一名女法官,1997年进入法院工作,近十年的派出法庭工作经历、千余件家长里短的民事案件丰富了她的审判经验,锻造了她的娴熟的调解技巧,成熟了她平和的工作心态;在多年的审判工作中,她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审判风格,她注重运用群众语言,注重用换位思考的方法做当事人的工作。她2007年结案309件,调撤率69.26%;2008年结案307件,调撤率69.06%;2009年结案380件,尽管很多都是难案和骨头案,她的审理案件的调撤率仍然达到49.47%。果断的仗义执言而又不失女性的耐心细致的调解风格、一直名列前茅的调撤率和让人口服心服的调解效率、调解质量,成就了她“调解之星”的美誉。

                

               化解矛盾赢赞誉

  2009年,李谦法官受理了一起物业公司起诉魏家七口人的物业管理合同纠纷案件,看似简单的案件,却包含了积怨已久并且剪不断、理还乱的家庭矛盾。被告一家人在大兴法院是出了名的问题之家,诉讼频繁、矛盾尖锐,让承办过魏家人案件的法官都很头疼。李谦法官接到案件后,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并对当事人可能出现的各种反应做了充分的应对措施和心理准备。

  意外果然发生了,开庭当天,魏家人在从法院安检大厅去往法庭的路上竟然因为言语不和而发生了肢体冲突,这场打斗在法警的制止下才停了下来。得知这一情况后,李谦法官并没有慌乱,而是迅速整理并调整了自己的庭审思路。她来到法庭时,这里充满了剑拔弩张的气息,于是她要求到庭的原告物业公司暂时退出法庭,待法庭中只有魏家人时,她走下法台来到被告席前,用庄重、平缓的口气说:“尽管你们今天发生了不愉快的事情,但你们都选择了出庭,这就说明你们还是相信法院的,也说明你们一家人都还有解决问题的诚意。吵闹不丢人,但是吵闹了这么久问题还是没有解决,这说明吵闹是错误的方式,那么为什么不心平气和地把想说的都说出来,让法律和公理给你们一个公断呢?!”在说这番话时,她一直观察着魏家人的情绪变化,果然好几个人都低下了头,法庭内的紧张气氛明显地减少了。在法庭情况基本稳定后,她开始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首先查明,被告各方推诿拒绝交纳物业费的原因是因为在之前的析产继承过程中存在遗留问题,导致房屋所有权人和现居住人不一致,谁都不愿意负担物业费,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后,在调解过程中,她结合析产继承中遗留的房产问题,确定了被告各方应分担的物业费数额,原告也同意减免部分物业费。案件调解解决了,她却并没有立刻退庭,而是再次走下法台,走到魏家老母亲的身旁,对庭前动粗打斗的小辈们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庭审结束之后,原告坦言,虽然他们起诉了被告,但其实早已放弃了要回这笔物业费的打算,因为魏家人实在是太难说服了,没想到李谦法官竟然用调解的方法就解决了案件,实在令人佩服,真是让人竖大拇指的好法官!但更满意的却是魏家人,因为这么多年纠结在家人之间的大疙瘩通过一场诉讼竟然被解开了,魏家老母亲亲自打来电话表达她对李谦法官的感谢之情。

                高效调解促双赢

  劳动争议案件是公认的调解率低、上诉率高的案件,劳动者主张的权利种类多样,涉及双倍工资补偿、加班工资、社会保险赔偿等复杂纠纷,而且劳动者往往举证困难,导致审理后认定的赔偿数额与劳动者心理期待的数额差距较大,调解难度很大。审理此类案件,在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法官需要付出更大的耐心,抓住双方当事人陈述的关键点,还原双方争议的事实,作为居中裁判者,协调双方利益,找到利益平衡点,突破调解的瓶颈。

  2009年,李谦法官审理了一起原告北京某润滑油有限公司诉被告金某的劳动争议案件。此前,在劳动仲裁阶段,仲裁机关支持了金某的各项主张合计23万余元。原告某润滑油公司不服劳动仲裁起诉到法院,经过开庭审理,李谦法官发现仲裁机关支持的年终提点工资16余万元,相关证据不充分,如果要确定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年终提点工资,需要根据公司的年终盈利确定,而双方对公司的年终盈利存在极大的争议。确定公司是否盈利以及盈利数额,需要专业的审计机关进行审计,这必然导致审限延长,劳动者的经济利益得不到及时的给付,还要对额外审计费用进行支出,当事人也对此存在顾虑,因此,正是抓住了这一突破点,李谦法官多次向当事人进行调解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在各项补偿金一次性支付的前提下,确定了公司应向劳动者给付的金额。调解书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之时,补偿金也一并交到劳动者手中,欠款的及时到位,同时避免了因判决造成的执行难问题。案件审结后,原告代理人和被告一起心平气和的谈话,并互相祝福,李谦法官知道,这个案件的调解已经达到了圆满的效果。

  “成功的调解首先是法官对法律关系清晰,对法律规定熟悉,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实现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这样的调解才能有理有据、经得起考验;其次是法官要深刻理解调解的艺术之美,那就是法官与当事人的直接交流,从语言交流上用法官所具备的素质和法律知识征服当事人,让当事人信任法官,相信法律;再次是法官要学会换位思考,因为大部分当事人到法院是追求自身的合法利益,法官如果能设身处地的为当事人着想,以情释理,在情感交流上与当事人达到共鸣,再通过向当事人辩法析理,当事人肯定会心悦诚服地接受调解的方式和调解的结果;同时调解也是一种信念,是法官经过长期工作中对案件不同案情、对各类当事人把握的一种灵性,有些案件看似矛盾大、调不成,但只要抓住关键、方法得当,当成是对自我的挑战去完成,那么当你攻克了这个堡垒,看到当事人之间的握手言和,看到激化的矛盾瞬间化解,这种欣慰带来的成就感既是对自我的肯定,更是作为法官的荣誉。”——这是李谦法官体会的调解经验,她用专业的素养为成功解决案件奠定了基础,用高超的技巧为当事人握手言和增添了几率,用凌然的正气为真正的案结事了写下了句号,用女性的智慧使法律的刚性体现为司法为民的一片柔情!
责任编辑:贺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