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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夏延误安空调 国美电器付赔偿
作者:张文娟  发布时间:2009-12-29 19:19:11 打印 字号: | |
    炎夏中买空调为了及时祛暑,没想到销售商国美电器一再延误装机时间,消费者将国美电器告上法院。近日,大兴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纠纷。 

    2009年5月2日,任某自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某分公司购买格力空调一套,并全额支付了货款1799元。此后,由于需上门安装空调客户较多,国美电器电话告知任某推迟时间,任某未表异议。但此后国美电器并未按照推迟后的时间为任某送货安装,给任某的生活带来很大不便,并给自己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为此,任某将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请求判令该公司退还货款1799元、支付经济损失1511元。

    庭审中,任某认为国美电器的服务令自己很不满意,自己不会再购买该公司的空调,要求其支付现购空调差价。国美电器认可了未按照约定时间及时给任某安装空调的事实,但同意上门退还货款。

    由于案件事实清楚,双方当事人对本案争议不大,法官对本案进行了当庭调解工作。最后国美电器同意全额退还任某所购空调货款1799元,并支付任某300元经济补偿金,所有款项当庭履行完毕。

责任编辑:贺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