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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如一日的“慈母”法官
——大兴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袁凤茹
作者:政治处 祖力克  发布时间:2009-12-29 15:43:03 打印 字号: | |
  在大兴法院有一位被少年犯监护人誉为“慈母”的女法官袁凤茹,她从1987年至今,一直从事少年刑事审判工作,以出色的工作成绩,被北京市高院评为“少年审判工作特殊贡献奖”、“少年刑事审判先进个人”。

           悉心帮教的“慈母”法官

   20年多来,袁凤茹对少年犯从“爱”出发,从“帮”入手,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方面成绩突出,审结少年犯罪刑事案件800余件,涉案千余人,但被判处5年以上徒刑的仅百人,真正坚持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执行了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如,初中生刘某因课间与同学玩闹时吃了亏,在上课时趁老师不在教室,用弄断的座椅腿把同学打成重伤,案件由袁凤茹承办后,她了解到刘某家庭生活靠村里救济,其母以捡破烂为生,因此他的性格孤僻、自卑。为了重新树立起这个孩子的生活动力,庭审前,她主动找到学校和原被告家属一起协商有关赔偿事宜,达成了赔偿协议,使原告得到了被告的谅解。庭审中,对其处以缓刑;宣判前,又通过她大量地做学校工作,使刘某得以继续上学。宣判后,她又赶到学校,让刘某写下了遵纪守法、好好学习的保证书,让刘某的母亲做出了认真关心、严加管教的保证;最终刘某重读一年后,考入了一所中等电力专业学校,开始了新的人生。

   袁凤茹就是这样对每一名少年犯进行全面调查分析,庭审前注重全面了解少年犯的犯罪动机、家庭状况以及受教育情况、平时的表现及犯罪后的心理状态等,庭审中与监护人一起有针对性地对少年犯进行引导、帮助,审判后力求做好、做实向后延伸的教育工作,特别对那些被处以缓刑的少年犯,始终坚持要求他们写思想汇报,定期召开座谈会,向他们发放刑法小册子及读书笔记本,并向村委会、居委会及家属做回访工作,随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悉心的工作使少年犯们从内心深处受到触动和教育,35名缓刑少年犯考上了中等专业学校,3名缓刑犯考上了大学,被判处缓刑的少年犯的重新犯罪率仅为千分之二。

           积极普法的特别园丁

   在绿野教育基地,袁凤茹曾经为中小学生们组织过一场别开生面的模拟法庭,因为模拟法庭中的公诉人、被告人、辩护律师和被害人都是由学生们扮演的。她选择了具有多发性的未成年人盗窃犯罪案作为案例,耐心细致地帮助学生们做好模拟法庭的各项准备工作,准备了案件卷宗,并根据实际情况精心设计和布置法台。模拟法庭的庭审过程生动有趣,既展现了司法的威严,又讲解了法律知识。庭审结束后,学生们踊跃发言,就模拟庭审中的案件所反映出的少年犯罪问题谈了自己的认识,就庭审过程所体现出的司法威严谈了切身感受。一些学生还提出了有关少年犯罪和盗窃罪的法律问题向法官询问,由于准备充分,袁凤茹详细、流利、清晰的解答,受到了同学们的热烈的掌声。

   20多年来,袁凤茹始终把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当作份内之事,被9所中小学聘为法制副校长,被团区委及2所小学聘为校外法制辅导员,被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聘为法制教育宣讲团的宣讲员及法律法规讲师团成员,到学校、乡村为学生、家长上法制课80余场,还组织模拟法庭,受教育群众达2万余人,收到了良好的普法效果,被北京市9部门联合评为“北京市优秀法制校长”,被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北京市人事局评为“2001至2005年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被大兴区妇儿工委、人事局、妇联评为“大兴区‘九五’期间妇女儿童工作先进个人”,被大兴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授予“大兴区优秀法制校长”称号,被大兴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优秀宣讲员”。
责任编辑:贺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