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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19-04-18 16:37:59 打印 字号: |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按照“机构精简是基础,职能优化是关键”的工作思路,坚持审判业务机构和非审判业务机构同步改、扁平化管理和专业化建设相结合,坚持“党的领导”“规范、精简、效能”“遵循审判规律、服务审判工作”“依法设置、机构法定”“统筹兼顾、协同推进”的改革原则,根据本院实际情况,撤销立案庭等23个内设机构,成立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等11个内设机构。改革后,部门及职责如下:

  (一)审判业务机构设置

  1.立案庭(加挂诉讼服务中心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各类案件的登记立案;负责办理诉前保全的审查裁定;负责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不予受理裁定;负责重大敏感案件的报送和请示;负责诉讼引导、诉讼咨询、案件查询、诉讼材料收转、查阅复印卷宗档案等各类申请受理;负责人工语音诉讼服务、网络诉讼服务和法官留言等平台的运行、维护;负责法律文书集约送达;负责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工作管理;负责案件转移、调卷;负责委托司法鉴定、评估、拍卖;负责依法开展多元调解、立案速裁和繁简分流;负责安排庭长值班等。

  2.刑事审判庭

  主要职责:负责依法审理本院管辖的普通刑事案件和自诉刑事案件;负责刑事案件材料、赃证物的保管及归档;负责未成年罪犯帮教工作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教育工作等。

  3.民事审判一庭

  主要职责:负责依法审理本院受理的除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及亦庄镇辖区以外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包括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包括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涉及商品房的拍卖合同纠纷、临时用地合同纠纷、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抵押权纠纷、招投标买卖合同纠纷、不动产登记纠纷、物权保护纠纷、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劳动争议纠纷、涉外涉港澳台民事案件、因其他法院回避指定管辖的案件、本庭发回重审案件等。

  4.民事审判二庭

主要职责:负责依法审理本院受理的买卖合同纠纷、公路运输合同纠纷、股权纠纷、合伙纠纷、承揽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定作合同纠纷、保证合同纠纷、委托合同纠纷、金融借款纠纷、银行卡类纠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票据纠纷、公示催告等;负责审查、审理公司破产清算案件。

  5.行政审判庭

  主要职责:负责依法审理本院管辖的各类行政案件;负责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6.综合审判庭

  主要职责:负责依法审理本院管辖的为平衡各审判庭案件量从其他审判庭中分流出来的部分案件;负责依法审理本院管辖的申诉审查案件、审判监督案件、再审发回重审案件、国家赔偿案件、司法救助案件;负责办理检察建议,与区检察院协调沟通相关案件;负责涉诉信访接待和材料交转;负责督促解决本院出现和上级交办的涉诉信访案件;负责上报和移交信访终结案件;负责协调责任部门处理本院突发信访事件、排查矛盾纠纷、报送维稳信息等安保维稳工作;负责信访工作考核等。

  7.执行局

  主要职责: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的由本院负责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裁定的法律事项等。

  8.审判管理办公室(加挂研究室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本院受理案件的流程管理、质量评查;负责监督检查审限执行情况;负责审判运行态势分析;作为办事机构负责审判委员会日常事务;负责管理长期未结案件清理、重大敏感(案)事件;负责司法公开工作管理;负责审判管理制度规范化工作;负责优秀裁判文书评选;负责审判绩效管理;负责司法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院调研活动和重点调研课题的实施;负责撰写综合材料,完成法院工作报告、全市法院院长会工作报告以及院领导相关会议讲话和其他各类文稿的起草;负责学术论文、案例、信息、调研报告、司法建议的组织工作,完成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年度和参阅案例、常规和专项信息、司法调研课题等学术研究重点工作的组织、编校和报送;负责年鉴、审判志的编纂工作,配合地方志办公室完成年鉴编辑整理以及《北京审判》大事要览材料报送;负责院刊的编辑工作,完成组稿、统编和发放;负责图片新闻审核发布;负责报刊订阅和发放;负责图书室管理;负责筹办学术论坛、法官沙龙等文化建设工作等。

  (二)非审判业务机构设置

  1.政治部(加挂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本院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司法改革相关工作;负责人员招录、人事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及执行、各类人事网络数据库的维护及统计报表、个人及部门考核及奖励、晋职晋级、人员工资及奖金分配、社会保险、职业年金、住房补贴、考勤和请销假、健康体检、人员事务审核、出入境管理、选举候选人资格审查等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参加上级单位举办的指令性培训、调训、视频培训、网络培训及考试;负责组织本院岗前教育培训、人员分类自主培训及考试;负责购买培训书籍;负责教育培训学时登记录入及考核;负责与院校开展合作共建交流,举办现场教学等;负责人才培养和管理工作;负责院党组会议记录、中心组学习记录;负责督办院党组会议决定事项;负责思想政治宣传教育、法治宣传、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基层党建工作;负责相关荣誉奖项申报、先进典型推树、表彰工作;负责新闻舆论工作;负责政工简报撰写、审核、发布;负责审务督查、法官惩戒、廉政教育工作;负责工会工作;负责共青团工作;负责妇委会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配合辖区选举工作;负责完成组织部、政法委、机关工委、老干部局交办的工作等。

  2.综合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本院行政事务工作,协助本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政务;负责督办院长办公会决定事项;负责财务、装备等事项管理;负责文书、档案管理;负责保密工作;负责区委通知收转;负责机要收发;负责技术保障;负责会务接待;负责机关内部安保,安排值班工作;负责联络人大代表,督办、办理人大代表、特邀监督员的批评建议以及政协委员的提案;负责人民陪审员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物业公司;负责民政局、红十字会、老龄委、武装部交办的工作等。

  3.司法警察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负责提押解送、警卫法庭;负责送达法律文书;负责机关内部安保、安全检查、应急处突、强制措施等工作,维护机关工作秩序;负责配合有关审判庭和执行局完成有关工作;负责车辆保障和交通安全工作等。

(三)派出人民法庭

  黄村法庭、 红星法庭、庞各庄法庭、安定法庭、采育法庭、榆垡法庭:负责审理各自辖区内的人格权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物权纠纷、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涉不动产居间合同纠纷等民事案件以及适用特别程序的民事案件。

  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庭:负责审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庄镇辖区内的民事案件。
责任编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